2011年1月

您好,我是卢律师,您的遗嘱我已收到,祝您前往天国的路上一路走好,我会按照您的遗嘱要求把您那以残破不堪腐烂变味的遗体挖出来鞭尸。对于您强烈要求在鞭尸完后,把您遗体放在化粪中心,处理直至成为有机肥料,然后在归为大地的要求,因为您体内存在大量有毒物质的情况下,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原则下,恕我不能接受,当然我也为您考虑过,其他一些可行性,例如剁碎了喂狗,或者放入搅拌机,搅碎烘干,绰骨扬灰等,特发此函请求您在仔细斟酌。

找回昨天的故事,今天找了个免费的空间,把以前的BLOG数据传了上去。

忽然发现自己一起好,开朗呀,每一句话都隐隐约约透露着一股兴奋的味道、

http://losers.171799.com 这是以前blog的新地址。人去楼空,伊人依旧。